太湖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太湖雪蚕桑文化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毓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090,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50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35,443,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5,443,172股变更为53,164,758股,注册资本由35,443,172元变更为53,164,758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090,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090,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杜若飞、丁子瑞
(三)结论性意见
炜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所关于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