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力: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形式+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平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7,242,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13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7,242,1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7,242,1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剑清、张梓湘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