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国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6,967,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16,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楚金桥)》(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拥军)》(公告编号:2024-01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晓)》(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公司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960,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960,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960,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960,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960,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3,12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18%;反对股数 3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3%;弃权股数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拟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3,122,3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0.18%;反对股数3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63%;弃权股数6,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建五,关联方股东予以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3,12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18%;反对股数 3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3%;弃权股数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3,122,3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0.18%;反对股数3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63%;弃权股数6,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27,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33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股数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九)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22,318 | 90.18% | 333,300 | 9.63% | 6,643 | 0.19% |
(十二)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3,122,318 | 90.18% | 333,300 | 9.63% | 6,643 | 0.19% |
(十三)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122,318 | 90.18% | 333,300 | 9.63% | 6,643 | 0.19% |
(十四) |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3,122,318 | 90.18% | 333,300 | 9.63% | 6,643 | 0.19%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国庆律师、王金阁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