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国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3,557,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实施,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果,全权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3,556,4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7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0 | 0% | 780 | 10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国庆律师、王金阁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