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股网  2024-07-15  硅烷科技(838402)公司公告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4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中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陈中谦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7月13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2024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中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聘任陈中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聘任陈中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陈中谦,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5.12-2016.5,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任综采一队副队长;2016.6-2021.1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任工矿配件厂厂长;2021.12-2024.6,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监察局,任标准化处副主任工程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管理和正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审阅《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中谦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聘任陈中谦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审阅《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中谦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聘任陈中谦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