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查股网  2024-08-28  硅烷科技(8384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7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同一股东应选择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5:00—2024年9月13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8402硅烷科技2024年9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一)

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4-1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4-106)。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8:3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付作奎0374-8510022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