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1  豪声电子(838701)公司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2日,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内实施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自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共计1,000股,实际增持总金额为6,405.00元,增持完成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4,083,80024.5753%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于次日起开始实施,并于2023年10月10日已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 数量(股)增持 比例(%)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价格区间(元)增持总金额(元)增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10%竞价2023年8月23日-2023年10月10日6.40-6.416,405.0024,084,80024.5763%

注:上述增持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为25.0000%。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增持,未在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增持公司股份,无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