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承诺管理制度

查股网  2023-12-08  豪声电子(838701)公司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的,承诺人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监事会应就承诺人提出的上述变更/豁免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或豁免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第九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上市公司被收购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当在收购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