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瑞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1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芸、张进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