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6  豪声电子(838701)公司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与嘉善天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信拆迁”)签订了《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43,137.00元。

该协议书为公司与天信拆迁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的补充合同。由于嘉善县工业用地级别基准的调整,涉及惠民街道“城市有机更新(二期)”出让土地级别调整同步执行,对原土地补偿金额给予调整,调整后的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2,261,395.00元。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许红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亭桥南路6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屋拆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信拆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信拆迁运营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被征收房屋坐落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区,剩余未安排土地部分面积:29,764.49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及其他奖励:合计人民币4,943,137.00元。

三、本协议书生效后,所有补偿款由嘉善县惠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支付。

四、其他事项 :该协议在企业腾房手续时一并签订,款项在产证销后一次性支付。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原有厂区的整体搬迁工作。该协议书作为原《征收补偿协议》的补充性文件,对于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书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书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调整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