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40号关于对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关于对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4】第040号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豪声电子)董事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亿元,同比减少4.24%,连续两年下滑;毛利率为12.81%,较上期减少5.74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102.24万元,同比减少80.85%。分产品看,微型电声元器件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0.67%,毛利率8.05%,较上期减少
6.89个百分点;音响类电声产品营业收入9,982.52万元,同比减少
22.32%,毛利率30.86%,较上期增加3.55个百分点;其他产品营业收入2,574.81万元,同比减少10.88%,毛利率38.22%,较上期减少
5.37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境内营业收入5.39亿元,同比增长1.17%,毛利率8.65%,较上期减少7.18个百分点;境外营业收入1.02亿元,同比减少25.30%,毛利率34.76%,较上期增加5.63个百分点。分季度看,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最低,扣非后净利润最高;第四季度收入最高,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根据你公司年报披露:境内主要销售微型电声元器件,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出现阶段性回落后,整体复苏迹象
较为缓慢,公司对部分产品销售单价进行下调;境外主要销售音响类电声产品,由于受境外地缘政治冲突及高通胀等因素综合影响,销量与收入均同步下降;下半年以来因下游需求持续回暖导致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预付金额增加。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报告期内下游需求变化情况,及对公司销售与采购的影响,并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2)结合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的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说明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分析各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波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具有周期性,第四季度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3.47亿元,较期初增长34.11%;计提坏账准备2,291.26万元,账面价值3.24亿元。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实际结算周期等说明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形下,应收款项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重要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款风险,以及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及效果。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931.81万元,较期初增加
657.37%,其中向有研稀土(荣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预付款项余额856.88万元。你公司解释下半年以来因下游需求持续回暖导致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预付金额增加。
请你公司结合有研稀土的主营业务,说明对有研稀土预付款项的形成时间、采购内容、大额预付的原因及必要性,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的履约进展。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厂区搬迁及征收补偿款
2021年,因嘉善县惠民街道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需要,你公司房屋被征收。你公司与嘉善天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书》,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2亿元。同时你公司对原有厂区进行了整体迁扩建,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原有厂区的整体搬迁工作基本完成。2022-2023年,你公司非流动
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15.63万元、1.80亿元;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搬迁支出分别为0元、985.8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拆迁补偿分别为2.23亿元、8,145.05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征收补偿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征收补偿款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及累计收款金额、后续收款安排等,说明征收补偿款的确定依据,是否实质为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是否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是否存在政府补助成分;
(2)说明搬迁支出的具体构成;
(3)说明搬迁及征收等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搬迁对各类资产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项目、原值、净值等,说明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依据、归属期间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截至目前搬迁工作的最新进展,后续你公司是否存在潜在义务或可能的成本费用支出,如是,请具体说明。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328.23万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1,000.00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88.19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的取得时间、投资对象名称、投资
目的、持股比例等;
(2)说明将相关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7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