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药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6  春光药装(8388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35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毕春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237,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由董事长汇报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董事长汇报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运营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运营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房华、张昊、张丽分别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房华)》(公告编号:2024-015);《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昊)》(公告编号:

2024-016);《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丽)》(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2023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2023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依据2023年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4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2023年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4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九)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十一)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二)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八)《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尉丽丽、冯静雯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