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原股份: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838837证券简称:华原股份公告编号:
2023-044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
月
日行使完毕。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截至2023年6月13日日终,国海证券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57,213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842,787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2,842,787股,发行人总股本由148,870,000股增加至151,712,787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6%。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华原股份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6月13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300万股
股票,已于2023年6月16日登记于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南宁科创天厚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年
月
日)起锁定
个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32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
1 |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 73,120,000 | 56.74% | 73,120,000 | 49.12% | 73,120,000 | 48.20%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3、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4、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自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情形消除后6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后12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控股股东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2 | 华盛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32,400,000 | 25.14% | 32,400,000 | 21.76% | 32,400,000 | 21.36%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持股10%以上的股东 |
3 | 邓福生 | 300,000 | 0.23% | 300,000 | 0.20% | 300,000 | 0.20%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2、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5、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自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情形消除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董事长、总经理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4 | 黎锦海 | 160,000 | 0.12% | 160,000 | 0.11% | 160,000 | 0.11%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2、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5 |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0.00% | 375,000 | 0.25% | 1,500,000 | 0.99%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6 | 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0 | 0.00% | 375,000 | 0.25% | 1,500,000 | 0.99%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7 | 南宁科创天厚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0 | 0.00% | 250,000 | 0.17% | 1,000,000 | 0.66%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有限合伙) | 对象 | ||||||||
小计 | 105,980,000 | 82.24% | 106,980,000 | 71.86% | 109,980,000 | 72.49%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
小计 | 22,890,000 | 17.76% | 41,890,000 | 28.14% | 41,732,787 | 27.51% | - | - | |
合计 | 128,870,000 | 100.00% | 148,870,000 | 100.00% | 151,712,787 | 100.00% | - | - |
注:以上数据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上表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数量未考虑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将本次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考虑在内。特此公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