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华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原”)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曾林涛、王运生、陈庆丽
2023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