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原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福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0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结合有关规定修改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2.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2.5《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的收入、融资能力以及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拟对2023年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6,030,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尤存国、冯恺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