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福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启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杜龙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李湘凡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梁旭豪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曾林涛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王运生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陈庆丽女士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