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758,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33,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职责和员工日常表现,公司拟提名徐国通、杨娇、赵海灵、蒋三强、贺悦、刘绍荣、邹刚共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758,7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8,7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张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8,7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8,7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张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如有)、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8,7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张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673,073 | 100% | 0 | 0% | 0 | 0% |
(三) | 《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673,073 | 100% | 0 | 0% | 0 | 0% |
(四) | 《关于公司 | 673,073 | 100% | 0 | 0% | 0 | 0%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五)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673,073 | 100% | 0 | 0% | 0 | 0% |
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 表决结果 | ||
股东人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二) | 《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三) | 《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四) | 《关于公司<2024年股 | 0 | 0 | 0% | 通过 |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五)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燕、郑嘉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