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天马新材
838971
半年度报告摘要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enan Tianma New Material Co., 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马淑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茹红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向阳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胡晓晔
联系地址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街道科学大道1109号电话 0371-68942858传真 0371-68942899董秘邮箱 tmxc@tm-xc.cn公司网址 www.tianmaweifen.cn办公地址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街道科学大道1109号邮政编码
450041 |
公司邮箱
tmxc@tm-xc.cn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长期专注于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主要从事高性能精细氧化铝粉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陶瓷用、高压电器用、电子及光伏玻璃用、锂电池隔膜用、研磨抛光用、高导热材料用和耐火材料用粉体材料等领域的精细氧化铝粉体。
(一)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地区主要为国内,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通常通过组织市场调研,参与行业展会和研讨会等方式搜集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对潜在客户进行拜访与接洽。公司销售团队以产品划分,分别对产品需求、产品价位、交货方式、售后服务等进行商谈,待确定后与公司采购部、生产部等部门配合,及时安排采购事宜及生产排期,最终完成销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工业氧化铝、白刚玉等,主要从国内供应商或贸易商处采购。公司经过多年的合
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洽谈合作相关事项。公司结合行业国家标准和生产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技术指标,制定进厂原材料验收标准,采购部跟踪进度完成采购计划。
(三)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及未来销售预期制定年度、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综合公司销售计划、产品类型、产线工况、安全库存等因素进行排产。在满足销售订单的情况下,也会基于自身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动态调整常规产品库存。同时,生产部门与公司技术部门、质量控制部门和销售部门紧密合作,保证及时完成生产计划,实现良好的生产过程控制,满足客户对供货时间、产品品质的要求。公司部分生产环节存在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的情形。委托加工模式下,一般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和辅料并在合同中指定具体的生产技术指标,并派专员跟踪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待加工与加工完成的所有物料均归公司所有。公司与受托方以委托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
算,受托方需确保加工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按照约定的产品指标进行验收。公司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 |
外协加工厂商需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的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四)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部根据收集的市场信息进行综合评估,结合生产经营、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自身技术优势进行可行性分析,最终制定研发计划,根据需求进行产品试制,试制合格样品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客户进行确认,并对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无重大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567,125,965.78 518,772,879.88 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6,479,605.53 436,710,237.88 -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00 | 4.11 | -2.68% |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26.56% | 18.08% | - |
资产负债率
(合并)
24.80% | 15.82%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108,714,729.83 81,706,711.98 3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89,012.06 14,402,063.73 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140,538.33 11,433,225.55 23.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7,381.09 | -4,185,280.22 | -39.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3.45% 3.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3.21% 2.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00%利息保障倍数 43.42 127.09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32,071,077 | 30.22% | 52,619,225 | 84,690,302 | 79.35%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0,000 | 0.08% | 12,692,880 | 12,782,880 | 11.98% |
董事、监事、高管
0 | 0.00% | 6,345,900 | 6,345,900 | 5.95% |
核心员工 162,283 0.15% 9,571,080 9,733,363 9.12%有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74,056,925 69.78% -52,019,225 22,037,700 20.6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2,061,080 30.21% -12,692,880 19,368,200 18.15%
董事、监事、高管 26,583,600 25.05% -6,345,900 20,237,700 18.97%
核心员工 11,871,980 11.19% -9,009,480 2,862,500 2.69%
总股本 | 106,128,002 | - | 600,000 | 106,728,002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962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
1 |
马淑云
境内自然人
25,033,600 | 0 | 25,033,600 | 23.46% | 19,025,200 | 6,008,400 | |||
2 |
王威宸
境内自然人
10,641,600 | 0 | 10,641,600 | 9.97% | 0 | 10,641,600 | |||
3 |
王超
境内自然人
7,981,200 | 0 | 7,981,200 | 7.48% | 0 | 7,981,200 | |||
4 |
王定民
境内自然人
7,200,000 | 3,000 | 7,203,000 | 6.75% | 0 | 7,203,000 |
5 王瑞杰 境内自然人 7,185,420 0 7,185,420 6.73% 0 7,185,420
王世贤
6 |
境内自然人
7,117,480 | 0 | 7,117,480 | 6.67% | 343,000 | 6,774,480 |
创金合信基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北交所精选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 2,528,821 2,528,821 2.37% 0 2,528,821
8 |
马淑荣
境内自然人
2,110,000 | 0 | 2,110,000 | 1.98% | 130,000 | 1,980,000 | |||
9 |
黄建林
境内自然人
1,400,000 | 0 | 1,400,000 | 1.31% | 1,062,500 | 337,5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07,640 178,770 1,186,410 1.11% 0 1,186,410
69,676,940 2,710,591 72,387,531 67.82% 20,560,700 51,826,831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马淑云,股东王世贤:夫妻关系;股东马淑云,股东王威宸:母子关系;股东王世贤,股东王威宸:父子关系;股东马淑云,股东马淑荣:姐妹关系;股东王世贤,股东王定民:兄弟关系;股东王世贤,股东王瑞杰:兄弟关系;股东王定民,股东王瑞杰:兄弟关系;
股东王世贤,股东王 超:叔侄关系;股东王定民,股东王 超:叔侄关系;股东王瑞杰,股东王 超:叔侄关系。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无
3.2 其他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资金 现金资产 冻结 10,336,958.70 1.82% 司法冻结ZL201010030227.2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
无形资产
ZL201510332141.8 |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1922164799.9 |
无形资产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1922165098.7 |
无形资产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1921958440.2 |
无形资产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1921958491.5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ZL202022104181.6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ZL202022101099.8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ZL202022101116.8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ZL202110710330.X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ZL202121399527.8 无形资产 质押 -
-
银行贷款
ZL202121399524.4 |
无形资产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2121399341.2 |
无形资产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2121399470.1 |
无形资产
质押
- | - |
银行贷款
ZL202121399488.1 无形资产 质押
银行贷款
- - 10,336,958.70 1.82%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力股份诉讼纠纷,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四节“重大事项”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一)诉讼、仲裁事项”,金力股份因该项诉讼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合计冻结金额10,336,958.70元,涉及金额影响较小,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尽快申请解除冻结。
以上无形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均为公司融资进行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