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6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陆利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3,725,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文律师、周骏杰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第1号——独立董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第1号——独立董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中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第1号——独立董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第1号——独立董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第1号——独立董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中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第1号——独立董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2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文、周骏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