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宋建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064,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陆利斌因出差委托董事宋建源代为列席此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冷刚律师、朱戈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2023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8、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2023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行业2024年发展预测等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董事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非在职董事以发放津贴的形式,年度终了后一次支付。
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为税前5万元/人。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11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利斌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11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利斌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监事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公司拟根据2023年盈利情况,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4,1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十一)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2,339,508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冷刚、朱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