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同享JLC1
2、期权代码:850059
3、本次注销数量:15,000份
4、注销后剩余期权数量:1,589,500份
5、注销日期:2024年5月27日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在职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个人行权比例为70%,个人层面作废股票期权15,000份。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3股权激励计划》所作的具体处理,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