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福蛋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欧福蛋业(839371)公司公告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Henrik Pedersen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9,446,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Marianne Schelde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拟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9,446,7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平佳翱、赵莹莹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