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01  并行科技(839493)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11月30日行使完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29.00元/股于2023年10月20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500,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并行科技于2023年11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并行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50.00万股)。

并行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并行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9.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0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150.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5,823.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7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350.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0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9,0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3,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4,637.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712.45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中金公司已共同签署《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股)延期交付数量(股)非延期交付数量(股)限售期安排
1北京鼎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鼎诺益扬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91,726293,79497,9326个月
2厦门厚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一定增量化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2,413129,31043,1036个月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72,413129,31043,1036个月
4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犀牛之星-北交精选巨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0,000120,00040,0006个月
5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3,44877,58625,8626个月
6中金并行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000750,000250,00012个月
合计2,000,0001,500,000500,000-

并行科技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金并行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期交付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32433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1,50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996.55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明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2023年5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与本次证券发行相关的议案。2023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发行底价由52.88元/股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2023年10月13日,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发行人明确授予中金公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云飞张伟健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