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3-15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06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074,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69,4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终协商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授信额度在银行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健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332,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股东陈健、贺玲、北京鼎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弘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嘉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合计17,736,832股。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69,4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改善经营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做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69,4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改善经营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做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69,4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桓铭、刘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614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