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健先生、贺玲女士就上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健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董事陈健、贺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郑纬民、李晓静、范小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况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贺玲、乔楠、刘海超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郑纬民、李晓静、范小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贺玲、乔楠、刘海超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贺玲、乔楠、刘海超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贺玲、乔楠、刘海超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贺玲、乔楠、刘海超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2月20日下午2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11-1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