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2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需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4人调整为17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60.79万股调整为160.29万股。
除前述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外,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公告编号:2024-027)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郑纬民、李晓静、范小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11-2号)。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17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股票期权160.29万股,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2月21日,首次授予价格为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郑纬民、李晓静、范小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11-2号)。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贺玲、乔楠、刘海超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39.21万份,现对预留股票期权进行分配。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拟定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郑纬民、李晓静、范小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拟提名梁奇元、刘爽等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2点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11-2号);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