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梁奇元、刘爽等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梁奇元、刘爽等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认定核心员工提出的异议。
3.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5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6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并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8)。
4.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梁奇元 |
2 | 刘爽 |
3 | 吕泽 |
4 | 李福宝 |
5 | 王彤 |
6 | 袁瑛 |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4、《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