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1  并行科技(8394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79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39.21万份,现对预留股票期权进行分配。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拟定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5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股东陈健、贺玲、北京鼎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弘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嘉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合计17,736,832股。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794,4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794,4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00%00%00%

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表决结果
股东人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000%通过
的议案》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桓铭、刘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083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