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0  并行科技(8394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资产采购事项一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CPU服务器,2024年1月22日,公司与其签署《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8.80万元。

2、资产采购事项二

公司拟向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四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采购AI算力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置算力设备形成自有算力资源池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经营采购行为,是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公司据经营所需购置相关算力设备资产的交易活动为日常经营活动中购买资产的交易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1、资产采购事项一

2024年1月22日,公司与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向其采购C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8.80万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本资产采购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资产采购事项二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AI算力服务器采购合同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1.3条、第7.1.8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27号兰光科技大楼1

层C--106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27号兰光科技大

楼1层C--1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06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卢敏飞实际控制人:卢敏飞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通信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电子产品、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技术服务、安装、维修及维护;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资本:20,090,000元实缴资本:10,090,000元财务状况:

2023年度总资产:62,423,913.77元2023年度净资产:22,912,818.1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4,080,374.42元2023年度净利润:203,392.81元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6号楼261室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6号楼261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聂智存实际控制人:聂智存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73,330,000元实缴资本:112,037,355元财务状况:

2023年度总资产:44,014.11万元2023年度净资产:9,794.7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94.69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187.93万元以上财务状况尚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四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16层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16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7月2日

法定代表人:丁小洲实际控制人:丁小洲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脑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零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旧货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资本:60,000,000元实缴资本:10,500,000元财务状况:

2023年度总资产:516,073,966.12元2023年度净资产:31,515,404.45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97,473,754.16元2023年度净利润:12,673,694.38元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CPU服务器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卖方住所地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结等司法措施。

1、交易标的名称:AI算力服务器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卖方住所地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原厂AI算力服务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原厂AI算力服务器和CPU服务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系参考相关服务器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相对方: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标的:AI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2,480万元

4、付款期限及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乙方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并向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小写4,800,000元)。乙方收到货款后向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交付时间:已交付

协议三:

1、合同相对方:深圳市四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1,444万元

4、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3日内,甲方须安排人员前往乙方指定货物现场验货,甲方应在上述验货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合同金额打至乙方账户。

5、交付时间:不晚于2024年4月10日

6、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

3、与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超算服务器销售合同》;

4、公司与深圳市四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