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15  并行科技(8394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晓静女士,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博士学位,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7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职位;2022年4月起任并行科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通讯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晓静181800010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董事会事前认可意见。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晓静、范小华、吕智,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提示,提出风险管理完善建议。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明确了双方职责,会计师对审计范围、目标及独立性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具体申明;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保障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4、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管理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系列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共发表了10次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的议案名称意见类型及结论公告编号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为同意2023-005、2023-007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独立意见,同意2023-015
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2022年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年度)>的议案》《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司业绩指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03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05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1月至6月)>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069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09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3年半年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2023年1-6月)>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09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1月至6月)>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1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增加联席主承销商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2023-109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静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