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道数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680 证券简称:广道数字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文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809,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31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名调整为5名,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09,3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1)
2.3《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2)
2.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53)
2.5《累积投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4)
2.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5)
2.7《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6)
2.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
2.9《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2.7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2.1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26,809,3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 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3 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4 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5 审议《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6 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7 审议《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89%;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51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8 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9 审议《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26,809,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2.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616 | 67.2489% | 300 | 32.7511% | 0 |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丽萍、张梅林
(三)结论性意见
本律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