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道数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秀梅)
证券代码:839680证券简称:广道数字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秀梅)
本人安秀梅,作为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等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次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投票情况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安秀梅 | 4 | 4 | 现场、通讯 | 全部同意 | 2 | 2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等议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善了董事会组织结构,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后,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 |
1 | 2023年4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3年8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与工作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外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以及电话、视频、实地考察等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能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1、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北交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2023年8月18日举办“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项培训”,于2023年10月26日举办“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专题培训”等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意识,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
八、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九、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秀梅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