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道数字: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9680 证券简称:广道数字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00—2024年10月1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9680 | 广道数字 | 2024年10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1号源兴科技大厦北座4层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的各项条件。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具体投票议案如下: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2.8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4-063)。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066)。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聘请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出具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文明先生持股100%的企业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将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文明先生100%持股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文明先生100%持股的企业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拟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金文明先生持有公司23,853,070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5.60%,本次发行后,金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53,070股,通过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050,541股,金文明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41,903,611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9.27%,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内容为准。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文件;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1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4-07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六)、
(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
(五)、(九)、(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网络投票: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1号源兴科技大厦北座4层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1号源兴科技大厦北座4层 联系人:赵璐 电话:0755-86656289 传真:0755-86656277
(二)会议费用:会议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