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4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9,45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20.90%,可
交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上海驻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驻点数学家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否 | - | F | 1,450,000 | 1.56% | 0 |
2 | 江西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 | F | 674,680 | 0.72% | 0 |
3 | 诚泰(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泰弘扬价值成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否 | - | F | 400,000 | 0.43% | 0 |
4 | 冠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冠亚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 | F | 300,000 | 0.32% | 0 |
5 |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 | F | 200,000 | 0.21% | 0 |
6 |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 | F | 100,000 | 0.11% | 0 |
7 |
杭州云和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太湖云和正奇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否 | - | C | 3,000,000 | 3.22% | 0 | ||
8 | 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 | C | 2,850,000 | 3.06% | 0 |
9 | 北京智诚享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 | C | 2,500,000 | 2.69% | 0 |
10 | 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 | C | 2,300,000 | 2.47% | 0 |
11 | 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 | C | 1,825,000 | 1.96% | 0 |
12 | 常州众利简道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 | C | 1,498,846 | 1.61% | 0 |
13 | 北京华清坤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 | C | 1,361,000 | 1.46% | 0 |
14 | 北京简道众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 | C | 1,000,000 | 1.07% | 0 |
合计 | — | 19,459,526 | 20.90% | 0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云和正奇、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坤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愿销售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于锁定期满后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转让。
截止目前,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已满6个月,上述相关股东所持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股票解除限售登记。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65,032,418 | 69.86%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24,306,982 | 26.11% |
2、个人或基金 | 1,530,000 | 1.64% | |
3、其他法人 | 2,224,000 | 2.39%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8,060,982 | 30.14% | |
总股本 | 93,093,400 | 1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
的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申请表》
(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申请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