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918,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5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因身体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周城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8,7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400,939 | 100% | 0 | 0% | 0 | 0%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路、赵元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周城雄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7月9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