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1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李海航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李江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李专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孟凡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周城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于同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