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郝大成、朱嘉琦、只金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