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3-097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定向回购依据:
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后取得的股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公司核心员工罗俊于2022年9月15日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被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其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罗俊
(2)回购注销数量:50,000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542%
(4)回购注销价格:3.00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四)当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条件(二)或(四)中的任一情况,该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后注销,但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综上,罗俊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合计为15万元,因此,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5万元。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拟注销数量(股) | 剩余获授股票数量(股) |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 | - | - | ||
二、核心员工 | |||||
1 | 罗俊 | 核心员工 | 50,000 | 0 | 100% |
核心员工小计 | 50,000 | 0 | 100% | ||
合计 | 50,000 | 0 | 100% |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 | 回购注销前 | 回购注销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222,238 | 54.41% | 50,172,238 | 54.39%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 41,467,762 | 44.93% | 41,467,762 | 44.95% |
3.回购专户股份 | 610,000 | 0.66% | 610,000 | 0.66% |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 610,000 | 0.66% | 610,000 | 0.66% |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0 | 0% | 0 | 0% |
总计 | 92,300,000 | 100% | 92,250,000 | 100% |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3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
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