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3-109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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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2023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7)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
8)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9)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八)除《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十九)除《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财务资助之外的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六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六十七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