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股网  2023-12-14  惠丰钻石(83972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3-118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已于2023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明,并在事后补送书面通知。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委员会聘请的列席会议专家享有建议权,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有所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