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关于与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签订工业金刚石采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4-008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暨签订工业金刚石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拓宽双方合作领域、实现合作共赢,增强双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优势,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钻石”或“公司”)近日与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同时签订了《产品买卖框架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向中南钻石采购工业金刚石等产品,具体购销数量、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的产品购销订单的数量、金额为准。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方城县中南公司院内成立日期:2004年1月8日注册资本:171,998.8011万元主营业务:超硬材料及其工具,高性能磨料、磨具的生产、销售(上述项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石墨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材料的生产、销售,钻石饰品、工艺品生产、加工、销售、维修,不动产租赁及物业管理。中南钻石为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南钻石运营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 合同主要内容
限度降低双方经营风险,实现互利共赢。?沟通协商机制双方建立定期交流协商制度,高层领导原则上每年定期会晤1-2次,共同磋商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探索进一步合作的新领域、新方向。双方下属执行部门不定期开展区域对接工作,推进项目合作事宜。
?业务合作机制基于双方工厂布局优势,就工业金刚石及产业链业务共同建立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市场化为前提,在同等条件下,中南钻石应保障公司的产品及时、足额供应,在合作过程中,若产生业务冲突,双方必须提前沟通解决方案,以实现合作共赢。
(二)产品买卖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南钻石有限公司
2、货物名称:工业金刚石等产品(型号包括2110、2120、2130、2140)
3、货物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标准按乙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4、货物数量: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每年采购工业金刚石等产品金额暂估人民币2亿元,具体购销数量、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的产品购销订单的数量、金额为准。
5、货物价格:本协议执行期间,依据乙方的产品价格执行。乙方产品价格调整时,甲方需按乙方最新价格执行(乙方产品价格调整当日甲方所有订单一律按乙方新价格执行)。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是框架协议,非正式采购订单或合同,双方最终供货量视具体订单情况确定。
2、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加强风险管控,支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无法履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惠丰钻石与中南钻石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产品买卖框架协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