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7  惠丰钻石(839725)公司公告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并对王来福、万磊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4〕47号收到日期:2024年6月7日生效日期:2024年6月6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河南证监局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王来福董监高董事长兼总经理
万磊董监高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存在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主持会议,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会议主持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2、表决前未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未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3、会议现场未宣读现场投票结果,也未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来福、董事会秘书万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并对王来福、万磊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上述《关于对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并对王来福、万磊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进行深度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并对王来福、万磊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4〕47号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