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1.97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800,000股,不超过3,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6%-1.32%,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4.93%
区间为2,154.60万-4,309.2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2023年5月21日,公司回购期间不涉及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调整,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17,476股,占公司总股本
1.25%,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4.93%,最高成交价为8.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471,358.3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3.75%。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未实施股份回购。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1.69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50、2023-051。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