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永顺生物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1、接受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生产技术转让、研发及技术服务;2、接受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技术服务。 | 4,100,000.00 | 241,360.00 | 业务需要,预计支付关联方生产技术转让、研发及技术服务费用同比增加。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销售疫苗。 | 6,600,000.00 | 2,416,601.94 | 预计2024年关联方生猪出栏量将有所增加,向关联方销售疫苗收入将同比增加。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 | - | - | - | - |
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其他 | 1、与关联方合作申 请的政府补助项目 资金结转损益; 2、关联方代付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 3、支付关联方房产租金及水电费。 | 3,660,000.00 | 1,652,434.29 | 业务需要,预计支付关联方水电费,及与关联方合作申请的政府补助项目资金结转损益金额同比增加。 |
合计 | - | 14,360,000.00 | 4,310,396.23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述
1、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晖街2号201房(自编215室)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晖街2号201房(自编215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惟瑞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经营;农、牧、渔业投资管理
2、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白石岗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白石岗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孙铭飞注册资本:4,398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承担畜禽、水产等动物的疾病研究工作
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广东省农科院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广东省农科院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陆华忠注册资本:84,233.69万元主营业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农业科技方针、政策,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省提供科技支撑。承担农业领域科研机构业务指导工作,牵头组建农业领域产学研创新联盟,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科研工作。承担农业领域科技发展战略及产业安全预警、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和重大专项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农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解决我省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省过程中的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问题。承担国家、省(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公共平台。承担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策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和新方法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服务,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我省农业科技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技术培训工作,合作培养研究生,承担我省农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院本部和院属各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经费和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院属各单位的学科规划、基本建设和科技支撑等条件的建设,负责院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王旭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评价技术研究,承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安全评价等工作,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测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5、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魏文康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开展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农业生物转基因研究,提供农业生物基因鉴评、保存及信息共享等服务
(二)关联关系
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9.06%;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27%;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通过广东省农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公司第三大股东)间接持有公司30.98%的股份;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下属单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4年度公司预计接受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研发及技术服务,需支付研发及技术服务费不超过100万元。
2、2024年度公司预计接受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鸡球虫病四价活疫苗生产技术转让,需支付生产技术转让费、使用费不超过300万元。
3、2024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广东开平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销售疫苗,金额不超过260万元。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广东阳江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销售疫苗,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5、2024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广东广宁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销售疫苗,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6、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合作申请的政府补助项目资金结转当期损益,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7、2024年度公司预计委托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代付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不超过13万元。
8、2024年度公司预计租赁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的房产支付租金及水电费不超过193万元。
9、2024年度公司预计接受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技术服务,需支付技术服务费不超过6万元。
10、2024年度公司预计接受关联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技术服务,需支付技术服务费不超过4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按正常市场规则进行,是必要及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1、2023年12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谭德明、欧敬、尹学毛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陈少阳、谢立新、张建峰回避表决。
2、2023年12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欧阳欢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梅双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对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往来情况进行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本次预计事项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