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2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谭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陈少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梅双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林德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2,191股,占公司股本的0.02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秋红女士为公司分管财务、内审、内控的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傲冰先生为公司分管营销、技术服务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51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齐冬梅女士为公司分管生产、研发、物料采购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林建新先生为公司分管董办、综合、证券事务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2月28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宝君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限公司任行政总监、工会主席。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董事会委员会意见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一)提名委员会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提名委员会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