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林德锐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聘任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林德锐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聘任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原总经理林德锐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履职,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司原总经理林德锐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履职,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吴锋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广东广宁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技术部监工、销售服务部副经理、经理、销售总监;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广东开平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在广东正大康地有限公司交流学习;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在广东英维饲料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在丰顺英维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4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免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年3月在广东粤大生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林德锐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及董事会对林德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林德锐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及董事会对林德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现就关于公司任免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免工作,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提名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