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荣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48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论证,拟将2022年8月定价发行普通股15,660,000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482,4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贾仟仞、张桂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