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7  东和新材(8397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3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玉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的工作情况和2023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3年主

3.回避表决情况

要工作任务。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3-037)。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编制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2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和2023年的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对2023年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了预

3.回避表决情况

计,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88,649,870.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2,146,082.0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5,54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195,88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