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告》(公告编号:2023-048)。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