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
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2023年12月 7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